1.跟外商定的FOB $0.5 10000个, 外商100%付款$5000, 工厂的报价换成美金0.4的采购价, 通过离岸账户收汇并打款给工厂, 留$1000在离岸账户里,外贸,那报关出口,不能按$5000美金来作为报关金额了吗,只能是$4000美金来报关退税吗, 这样退税就少挣了,这样理解吗?
2.离岸公司不具备进出口权,还是要通过代理出口,涉及到的文件类上抬头怎样写呢,都写代理公司的名称吗? 那客人会知道代理公司的存在了,产地证,Form A要通过代理来了是吗?那客人信息要提供给他们了?有什么避免代理知道客户的信息呢?

1-您实际报关金额多少,那么就操作多少退税,

但退税金额也还是需要有增值税发票给代理,

自己核算这些成本后决定.

2-产地证,Form A是需要大陆公司来出,一般自己

联系的货代是可以由船公司帮你出具自己公司抬头

SHIPPER,你把装箱单,发票这些做成自己离岸公司抬头给客人清关用.


利用香港公司?岸操作?口?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