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的企业所得税后,广州注册香港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这半年中,很多企业都在适应新税法下企业的一系列运作。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起草,很多都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理念,因此很多新的名词包括具体执行条件不仅仅对国内公司有一定影响,对离岸公司也是有影响的。

首先,香港公司年审,在新税法的第一章第二条中,将原先的内资和外资企业调整为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新税法中所称的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企业。同时第三条也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这样一来,香港公司和岛屿国家的离岸公司都是属于这样的范畴,因此按规定是需要在境内或境外交纳所得税。也就是说,不管是在境内还是境外,肯定是需要在一方进行缴税。因此只有您提供了已完税证明,才不需要在另一方进行缴税。

那么这样对于香港公司的影响就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从成本上或其他因素的考虑,大多数企业成立香港公司很多一部分都是按照“零”申报去进行完税或直接无经营审计,同时香港公司的利润也未在境内交纳相关税赋那么肯定是违法了本法的规定。最为重要的是,注册海外公司,按照香港税局的规定,成立香港公司后,只要以香港公司名义开立的帐户里面有异动,香港公司必须强制性进行审计。而离岸公司的审计则由董事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制作,而非强制性,G2000。同时成立香港公司后,公司的股东及董事的相关资料都是备案在公司注册处,任何都可以查询到,这样一来,如果有部分好事者进行查册举报,那么风险也就凸显而出。


即将中秋,注册香港商标,有时间整理一下相关的文件,也在此祝各位同仁及外贸朋友中秋快乐,阖家欢乐。

网友解答



[color=DarkGreen][size=5][b]祝各位同仁及外贸朋友中秋快乐,阖家欢乐。[/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hkzcabc2008 于 2008-9-12 18:56 编辑 [/i]]
税务自是需要进行完善处理
另外,作为海外企业回国投资,香港相对其他海外公司受惠于CEPA补充协议也是有其优势的.新税法的出台针对的也是大陆公司,就这点而言对于海外公司影响不大,很多政策也是一直就有的.
香港公司作为很多大陆企业合法合理降低税务成本的选择的同时,我们也历来强调其报税的重要性,希望这个文章也给更多朋友以提醒,很多的后续管理是一定要注重的,否则公司的董事作为行政管理是必须要担负责任的,这些任凭注册机构怎么说,也是没办法替董事承担风险的,请重视,厦门注册香港公司!
虽然中国大陆和香港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但成立香港公司进行税务安排意义是有限,中国的税制本身就是属地和属人征税的。没有合法的凭证是没有办法取得税务筹划的效果的。众多客户成立这样的公司的理由主要在于其他方面。

[[i] 本帖最后由 世贸咨询福州 于 2008-9-12 16:12 编辑 [/i]]
谢谢楼主哈:loveliness: :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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