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ed][/color][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本贴以后的内容会围绕香港公司的管理展开,涉及每日接触客户问到的实际情况,所以涉及香港公司的管理的问题,可以在这里提出,都会得到最快回复,下面的各个问题也都会亲自回复,决不水帖,案例及实际回复会红色注明,其他境外公司的问题,另外版块处理,可以给大家看得更清楚,方便查阅[/color].

另我司香港出版的香港发展的书籍是学术研究和实践的结合体,既体现了公司发的精神又用易懂实用的案例作说明,想知道如何管理和运用一间香港有限公司会有很大的帮助北京注册香港公司
     主要内容:香港公司体系和类别;股东、董事责任和权利;香港有限公司特点、管理、运作、税务情况、开户指南、结束清盘;问题与解答;公司章程(中英对照)
     需要的朋友可来电联系。


[color=Red]香港有限公司每年的管理(一)概述[/color]

HK公司成立后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每年都要作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一间HK有限公司每年至少受两个政府部门管理: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

(一)公司注册处

1、递交周年申报表
    周年申报表是将你之前一年公司的所有变动作为从新记录,更新成为一个最全面正确的资料,作为公众的查册。满周年时需递交周年申报表的同时要缴交HKD105的登记费。
逾期递交的罚款:如过周年后延误42天到3个月罚款HKD870;
                       延误3个月到6个月罚款HKD1740;
                       延误6个月到9个月罚款HKD2610;
                       延误超过9个月罚款HKD3480;
                       以此类推,最高罚款可达HKD50,000,每天最高罚款可达HKD700,其责任归咎于董事.

(二)税务局

1、更换商业登记证(BR)
     商业登记证是香港税务局发出给企业经营者的一种合法经营文件,有效期一年。税务局在每个公司满周年前1个月左右向企业发出商业登记证更换通知书,企业在收到之后必须向税务局申请新的登记证,并缴交商业登记费HKD2600.
逾期递交的罚款: 超过周年时间一个月后每个月罚款HKD300

2、递交公司雇员工资申报表
     香港对于各人有薪俸税,税务局每年四月份会下发雇员工资申报表给到每个企业,需要公司申报雇佣的员工薪水多少,作为税务局收取薪俸税的一个依据。如果香港公司是作离岸操作没有雇佣员工那么作没有雇员的申报HKD200.

3、报税
     新公司成立后18个月会收到税务局下发的税表需要公司作第一次报税,以后1年1次。  [/b][/font][/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vincent_yyf 于 2008-4-10 14:12 编辑 [/i]]

网友解答



如何检验自己的香港公司是否处于正规管理以及利润合法状态?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其实要检验一个香港公司是否管理正规很简单,一般分为两个方面!
[color=Red]一:[/color]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对公司“商业登记证”进行更换(蓝色的那张),因为税务局会对一个公司有效期做UPDATE(可从政府网站查询结果)
[color=Red]二:[/color]你的注册机构是否给到你香港税务局的税表以及该公司的“PROFIT&LOSS ACCOUNT”和“BALANCE SHEET”,因为这些是香港会计师出据AUDIT的依据,如果你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做出来香港公司是有利润的,那会计师则要在你的AUDIT中为你申请“海外利得”,当然也会有一些机构随便帮?做一份最简单的负债表,说你公司是亏本的,香港纳税原则是有利润就纳税,没有就不用,所以在税务管理,以及利润合法化方面存在很多猫腻!
    如果你公司运作18个月以上,连香港公司的税表都没见过,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color=Red] PS:对于香港公司0申报的说法,我就不再解释了,因为只要是做生意的香港公司,在法律上O申报是一个埋税的刑事责任,责任承担人是公司股东,不是注册机构,已经有很多案例证明0申报的危险性![/color][/size][/font][/b]
香港公司利润使用问题!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color=Red]讨论一:购汇和结汇的政策调整[/color]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从以前的个人购汇2万美金结汇没有限制,到如今购汇5万美金结汇5万美金,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变动,对于很所SOHO的朋友在外汇利润的使用方面无疑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在加上人民币的不断的伸直,手持外汇就是一种损失。
[color=Red]讨论二:2007年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政策出台[/color]     2007年前可能对做SOHO的朋友来说这个定义可能还不清楚,更有一些朋友认为纳税是富人的事情,可是在今年2月后,12万个人所得税的主动申报政策出台后,引起很大一阵波兰,虽然说今年国家对于个税主动申报的结果不是非常的满意,也正因为这样,银行内部人士的信息透露,政府会对个人账户收入进行联网,已加强个税申报管理!
     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寻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但是日子还是要过,生意还是要做,这里想告诉大家的是,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避免这些问题?     
[color=Red]解答:[/color]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举个简单的例子,BILL GATES个人是没有很多钱的,有钱的是微软这个公司,但是他是微软的创始人是微软的老板,那公司的钱在法律上也就是他个人的钱,如果他需要买辆法拉利,那他完全可以公司行政支出的名义去购买,而作为公司来说这个就是公司合法的成本支出,相信大家就能理解怎么去操作自己手上的香港公司了吧?
        但是整个操作中还有一个关键的壁垒,就是你的香港公司必须做AUDIT REPORT(非0申报)和海外利得申报原因很简单,0申报是指公司没有运作没有经营,既然这样那公司怎么可能有钱买法拉利呢?但是国内很多注册代理都和大家说做0申报,其实要按照香港税务法律来做管理,至少要有自己的海外会计师,海外利得反抗辩师,等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协助客户,如果是香港公司在会计师做完AUDIT后(非0申报)申请了海外利得,?且由税务局审批判定为免税利润后,你的所有公司支出都是没有问题的。,
      [color=Red]具体的我不多做解释了,我是香港LA环球公司咨询的公司发展师,也是上海总部离岸银行负责经理,我来福步没有多久,只是最近处理一个客户香港离岸公司的CASE比较头大,该客户香港公司因为0申报被政府查出埋税导致罚款香港离岸公司,但是传真和电话却是内地的?,又因为注册代理的不专业,隐瞒了政府的罚款导致客户被税务局出了法庭传票,现在因为接到银行的账户冻结通知,通过银行介绍找到我这边,希望我们能帮助他去香港税务局做出庭解释,为了让广大辛苦SOHO的朋友不要出现同样的情况,希望大家谨慎操作[/color]。[/color][/size][/font][/b]
要死了,接下去的全部都是做?告的回帖:L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误区三:海外利得不需要主动去申报,会自动获得[/color]

    由于香港海外利得的申请是一个比较专业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交代贸易的流程,上下卖家买家是否与香港有关,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证据,在申报核数师报告的同时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如果政府对证据提出的质询,还需要由律师回函进行反抗辩,很多代理机构在申请海外利得上的经验,所以在处理客户核数报税的时候,不会告诉客户有海外利得申报的流程,往往会让客户多报一些支出来充抵收入,减少利润,或者干脆就做零申报,什么单据都用不着提供。利润较大的企业不可能年年亏损,银行帐户上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而公司却还在做业务不跃报告(即零申报),所以当政府一旦察觉到这种怪异的现象,不仅会让客户补缴税金,补回原来需要履行的核数报税的职责,更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措施。使得客户在支付了较高的核数报税的费用后,还要支付沉重的税金、罚金。原本开香港公司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降低税务成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因此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希望通过海外利得的申请来合法安排自己的税务成本,建议事先对于香港海外利得申请的情况作好充分了解和准备。 [/b][/font][/size][/color]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color]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业登记证书)通知书和雇员工资申报表。同时每次的年鉴或报税若有任何延期政府也会发出罚款通知书,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动作。如果再不于理睬严重的会接到法院传票。这时如果公司董事都没有看到过这类信件不于理睬的话,那么政府会再发第二次的罚款通知书,再不于理睬那么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黑名单,董事若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境香港,那么将被传讯问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董事本身以后如果再要注册香港公司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将不被允许。所以香港公司所收到到的每封政府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在快要年鉴时特别留意原来的注册代理有没有收到相关信件,以免耽误公司管理。[/b][/font][/size][/color]
香港公司周年管理(三)管理报税误区解读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color=Red]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color]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若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b][/font][/size][/color]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b][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color]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color=Red]☆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color]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b][/font][/size][/color][/b]
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二) 报税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color=Red]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color]

第一, 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部分代理机构称之为“零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求助:合同项下向离岸账户T-T 5万美金 ,需要买方准备。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注册海外公司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color=Red]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url]http://sc.info.gov.hk/[/url][/color]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东莞有什么银行可以开离岸账号?_5573,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中国银行汇率,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例如:如果报税表注明是4月3号发出的,那么在5月3号前就要完成并递交到税务局。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但是按正常来讲,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b][/font][/size][/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