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注册须知

 

1.所注册的商标不能含有所处行业的通用语言

无论是所处行业的术语或是有特定意义的图示,都不可用做商标素材,例如“v8”就不能被用作汽车引擎的商标。

 

2.所注册商标不能涉及货品和服务的描述

商标不能含有描述商品特性、数量、价值等的词汇,亦不可带有地域名称。如“TOKYO FASHION (东京时装)”“QUALITY BAG (优质提袋)”等都是不可注册的。

 

3.商标特征要显著,要区别于现有商标

这要求所注册的商标,无论是标志、文字或是图画等,都要能明确区别于其他商户的货品和服务。香港商标注册处如果认为商标不具备显著性,就会提出反对。任何与业务不相关的日常用字和新创字都被认为具有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