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做转开LC,那么代理公司出的B/L SHIPPER 必然显示是代理公司.那不是客人能看到B/L上的工厂资料了? 有经验的如何操作?

网友解答



[font=楷体_GB2312][size=3][color=Blue]如果想不显示国内供应商的信息,可以出据两套提单,一套是形式提单,用于国内出口报关,以及国内工厂审计,(形式提单不具备提货能力),一套是正式提单,上面的SHIPPER可以写离岸公司,Consignee可以直接写国外客户.[/color][/size][/font]

[[i] 本帖最后由 vincent_yyf 于 2009-8-3 10:28 编辑 [/i]]
既然是代理公司出的提单,就是代理公司的SHIPPER,与工厂何干?楼主说的不明白
出口做两套单据,一套报关(代理出口公司抬头),一套给国外客户(香港公司的抬头)
1. T/T
Shipper就填写香港公司名称和地址,Consignee就写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及电话,Notify可以填写same as consignee,不需要背书。最好能将提单COPY件传真给客户看一下,收到货款后,再寄正本给客户或做电放提单
2. L/C
Shipper是L/C上受益人(代理出口公司),Consignee按L/C上要求to order of ........, Notify按L/C要求一般是申请人。
转提单是可以操作的,建议LZ去找货代或是有进出口权的外贸代理公司,就可以把提单的title改成贵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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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桔子红了 于 2009-8-3 14:07 编辑 [/i]]
离岸公司的单据除信用证外都是可以作修改的
[size=4]离岸公司做转开LC,那么代理公司出的B/L SHIPPER 必然显示是代理公司.那不是客人能看到B/L上的工厂资料了? 有经验的如何操作?[/size]

[size=4][color=Blue][b]离岸公司这些单据都是可以更改,只是离岸公司如果涉及到产地证,

商检这些不能处理,只能找大陆的公司帮你出具,一般在信用证注明:可以接受第三方单据即可,


欢迎在线,来电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b][/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kinsir83 于 2009-8-2 21:16 编辑 [/i]]
单据方面这些可以更换的
并不影响
[size=4]离岸公司做转开LC,那么代理公司出的B/L SHIPPER
离岸公司做转开LC,那么代理公司出的B/L SHIPPER 必然显示是代理公司.那不是客人能看到B/L上的工厂资料了? 有经验的如何操作?[/size]

[color=Blue][size=4][b][color=Black][size=5][b]案例:[/b][/size][/color] [color=Navy][size=4][b]一批货物G,国内供应商A与香港公司B商签订合同$100万, 香港公司B以$120万与国外客户C签约。
其中, A为出口商,B为中间商,C为进口商。BANK A为国内的通知行,BANK B为B公司的账户行,BANK C为开证行。[/b][/size][/color]

[color=Black][size=5][b]背对背信用证(也称转开信用证)[/b][/size][/color]

1. C向B开出L/C,金额$120万
2. B向BANK B提交全额保证金,即$100万, 银行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A
3. A接受L/C$100万.发货。
4. A将提单 $100万的发票,装箱单提交BANK A, 转递BANK B议付。
5. 审单无误后, BANK B向A解付$100万, 同时通知B买单, B领回全套单据.
[color=Black][size=4][b]6. B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更改.如将发票改成自己的发票$120万,
    将有供应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香港公司名字的提单,
     其它单据照样更改.然后交给BANK B,转递BANK C议付. [/b][/size][/color]
7. 审单无误后,解付$120万, 同时通知进口商A赎单提货.

[color=Black][size=4][b]需要注意:[/b][/size][/color]如您客户需要提供产地证或商检或薰蒸证等,而离岸公司无法提供这类文件,

因此需要在LC条款里加上,可接受第三方文件,以免造成单证不符,而影响收款。


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希望可以帮到您:)[/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ragoneyes 于 2009-8-2 11:14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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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离岸公司做转开LC,那么代理公司出的B/L SHIPPER 必然显示是代理公司.那不是客人能看到B/L上的工厂资料了? 有经验的如何操作?[/size]


[color=Black][size=4][b]首先,离岸公司做L/C,别忘了要客户在L/C里注明一条:

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不然你就麻烦了,

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等着不符点扣款吧(50-150美金没了),

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因为如产地证,商检等离岸公司不可出具的文件。[/b][/size][/color]


[color=Blue][size=4][b]1.单据是要交给议付行 的,不是通知行诉讼支援,除非通知行也可以是议付行。在这里,议付行凭你开给工厂的信用证指定

2.工厂的提单,shipper 可以是你香港的公司。其他的单据照此办理,在你收到工厂的箱单、发票以后,

根据货物情况,自己制作以您的离岸公司为抬头的即可。(俗称:换单)简单说,发货后,你规定的这家议付行,

会把工厂的单据转交给你离岸公司的开证行,然后开证行会向你提示这套单据。您“换单”后代理提货,交单到你客户指定

的议付行偿付。最终交到你客户那里的,就是单证一致香港利得税,出自你公司的全套议付单据了。


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lzlwu 于 2009-8-1 22:08 编辑 [/i]]

请教与离岸公司有关的提单如何处理_5096

有谁清楚在香港注册贸易公司的相关费用呢--

离岸帐户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