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告贴里的投诉情况_4958
作者: admin | 来源: | 点击: | 发布时间: 2011-06-07
看到下贴中的投诉
[url]http://bbs.***.com/thread-2324221-1-1.html[/url]
1. 为减少简单回复造成的抢楼,我们开始设置本栏目帖子 [color=Red]不可编辑[/color],我们将加强帖子管理,引入风投,如果属于文不对题,直接删除跟帖
2. 同一个帖子中近视度在90%以上的重复回帖,我们将删除后发的跟帖;先发的会员可以举报同一贴中相同后跟贴
以上提议,请大家反馈是否能更好的解决大家的争议,如果没有异议,就开始执行。
同一个公司 有两三个ID 怎么解决呢
这个政策还是比较支持的。
顶一个,同意VIP的意见,中国公司注销,新的一年希望有个新的开始。
遵守论坛的一切制度,
[b][size=5][color=Black]
如认为是完全复制,可以找原贴这样就有依据。把原贴发给管理员
看最早编辑时间为准。FOB设立离岸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问者快速准确
得到回复,支持用自己语言回复。[/color][/size][/b]
[quote]原帖由 [i]coco_cy[/i] 于 2009-11-30 17:44 发表 [/url]
尊敬的VIP: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下:举例 A公司原创制作了一份资料回帖,B公司复制了A公司的资料在后来的新帖子中首先发帖, ... [/quote]
的确有一些难度的,安圭拉岛公司注册。回帖内容不仅仅是给会员的,也是给离岸业务人员学习的,很难去鉴定原创不原创,为方便管理,项目融资,所以我们不会特别考虑原创一说。
但我们可以在后台批量查阅某ID的回复,香港公司上市,如果都是一样的拷贝,不分问题的黏贴,会被批量删除。
尊敬的VIP: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下:举例 A公司原创制作了一份资料回帖,B公司复制了A公司的资料在后来的新帖子中首先发帖,香港公司破产查询,那A公司是否需要更改自己的资料,以避免在该页中和先发帖的B公司重复,但这份资料是A公司制作并第一次使用的,还是可以申请删除B公司复制的帖子?
这个问题也请VIP解决,谢谢!
顶~~~~~
力顶~~~
能解决会员提问的简单回复是可以的,但请个别人不要一味挑战管理者的智商。
物极必反的道理应该大家都明白。老是被人投诉不是个好事情。
恩,明白了,其实最担心就是,所有公司都是简单1,2句话回复,没有文不对题,也不复制,也是为了抢楼,但是这样的话,制定财务报告,就会造成FOB都是简单回复,这个问题都带解决
允许一定的类似,但简单拷贝,肯定会被删除。
取消编辑就是为了避免抢楼,企业融资顾问服务,请大家想好了再回复。文不对题的抢楼贴,直接删除。
被删除的次数多了,我们也没那个耐心的,直接封号。
[size=6]我觉得17楼提的意见很对,希望管理者再完善制度![/size]
[b][size=5]某些问题答案可能会很相似,[/size][/b]
LS说的没错,项目投资分析,有一个问题,如果说,大家都为了抢楼层,那么很有可能只打一句话,那么这句话和下面的很有可能都是一样,那么请问这个问题,有标准答案很多时候只有一个,那么这样的话,很多有可能后面人的帖子全部被删除
[b][size=5]管理员应该针对不同公司之间的回复,完全复制贴肯定是不允许。[/size][/b]
不过,如果一个问题,正确的回复的话,很有可能是类似的,呵呵
[b][size=5]办法及时,支持新的管理方法。[/size][/b]
支持管理员 ............
[size=2][color=DarkOrchid]支持,我想起er ling yi er里某人一直说good that is good[/color][/size]
奥德盛公司支持新规定:victory:
很好很好。。。。。。。。。。。。。。。。。
[size=4]超级支持的。。。
新政策万岁。。。万岁。。。:lol[/size]
支持。。。。。。。。
公司支持新政策!!!
明白了,支持新规定!
支持VIP政策,注册海运公司。。。。。
这个政策慢不错的~~~~~~~~~~~~
公司支持新政策!!!
知道了 支持管理
[url]http://bbs.***.com/thread-2324221-1-1.html[/url]
1. 为减少简单回复造成的抢楼,我们开始设置本栏目帖子 [color=Red]不可编辑[/color],我们将加强帖子管理,引入风投,如果属于文不对题,直接删除跟帖
2. 同一个帖子中近视度在90%以上的重复回帖,我们将删除后发的跟帖;先发的会员可以举报同一贴中相同后跟贴
以上提议,请大家反馈是否能更好的解决大家的争议,如果没有异议,就开始执行。
网友解答
同一个公司 有两三个ID 怎么解决呢
这个政策还是比较支持的。
顶一个,同意VIP的意见,中国公司注销,新的一年希望有个新的开始。
遵守论坛的一切制度,
[b][size=5][color=Black]
如认为是完全复制,可以找原贴这样就有依据。把原贴发给管理员
看最早编辑时间为准。FOB设立离岸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问者快速准确
得到回复,支持用自己语言回复。[/color][/size][/b]
[quote]原帖由 [i]coco_cy[/i] 于 2009-11-30 17:44 发表 [/url]
尊敬的VIP: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下:举例 A公司原创制作了一份资料回帖,B公司复制了A公司的资料在后来的新帖子中首先发帖, ... [/quote]
的确有一些难度的,安圭拉岛公司注册。回帖内容不仅仅是给会员的,也是给离岸业务人员学习的,很难去鉴定原创不原创,为方便管理,项目融资,所以我们不会特别考虑原创一说。
但我们可以在后台批量查阅某ID的回复,香港公司上市,如果都是一样的拷贝,不分问题的黏贴,会被批量删除。
尊敬的VIP: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下:举例 A公司原创制作了一份资料回帖,B公司复制了A公司的资料在后来的新帖子中首先发帖,香港公司破产查询,那A公司是否需要更改自己的资料,以避免在该页中和先发帖的B公司重复,但这份资料是A公司制作并第一次使用的,还是可以申请删除B公司复制的帖子?
这个问题也请VIP解决,谢谢!
顶~~~~~
力顶~~~
能解决会员提问的简单回复是可以的,但请个别人不要一味挑战管理者的智商。
物极必反的道理应该大家都明白。老是被人投诉不是个好事情。
恩,明白了,其实最担心就是,所有公司都是简单1,2句话回复,没有文不对题,也不复制,也是为了抢楼,但是这样的话,制定财务报告,就会造成FOB都是简单回复,这个问题都带解决
允许一定的类似,但简单拷贝,肯定会被删除。
取消编辑就是为了避免抢楼,企业融资顾问服务,请大家想好了再回复。文不对题的抢楼贴,直接删除。
被删除的次数多了,我们也没那个耐心的,直接封号。
[size=6]我觉得17楼提的意见很对,希望管理者再完善制度![/size]
[b][size=5]某些问题答案可能会很相似,[/size][/b]
LS说的没错,项目投资分析,有一个问题,如果说,大家都为了抢楼层,那么很有可能只打一句话,那么这句话和下面的很有可能都是一样,那么请问这个问题,有标准答案很多时候只有一个,那么这样的话,很多有可能后面人的帖子全部被删除
[b][size=5]管理员应该针对不同公司之间的回复,完全复制贴肯定是不允许。[/size][/b]
不过,如果一个问题,正确的回复的话,很有可能是类似的,呵呵
[b][size=5]办法及时,支持新的管理方法。[/size][/b]
支持管理员 ............
[size=2][color=DarkOrchid]支持,我想起er ling yi er里某人一直说good that is good[/color][/size]
奥德盛公司支持新规定:victory:
很好很好。。。。。。。。。。。。。。。。。
[size=4]超级支持的。。。
新政策万岁。。。万岁。。。:lol[/size]
支持。。。。。。。。
公司支持新政策!!!
明白了,支持新规定!
支持VIP政策,注册海运公司。。。。。
这个政策慢不错的~~~~~~~~~~~~
公司支持新政策!!!
知道了 支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