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形势不好,想做些内销,但是一般产品代理商自己都是公司性质,所以我想找一个产品市场好的工厂以离岸公司的名义与之签个内销区域代理协议,然后跑跑内销市场,当然只是拿些佣金而已,发票合同银行帐户之类的还是用工厂的,不知道这样的协议能不能签,能实际操作吗?有没有法律效力?

网友解答



[quote]原帖由 [i]TANDYTIAN[/i] 于 2009-1-21 23:33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1989773&ptid=1631965][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出口形势不好,想做些内销,但是一般产品代理商自己都是公司性质,所以我想找一个产品市场好的工厂以离岸公司的名义与之签个内销区域代理协议,然后跑跑内销市场,当然只是拿些佣金而已,发票合同银行帐户之类的 ... [/quote]

以离岸公司名义签署合约自然是可以的,不过做内销。离岸公司没有RMB业务,不是很方便。
以离岸公司名义和国内公司.工厂签署协议是真实有效的.只是做内贸的话不是很方便.离岸公司开设的帐户只能接收外币,不能接收人民币.有其他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
[quote]原帖由 [i]TANDYTIAN[/i] 于 2009-1-21 23:33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1989773&ptid=1631965][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出口形势不好,想做些内销,但是一般产品代理商自己都是公司性质,所以我想找一个产品市场好的工厂以离岸公司的名义与之签个内销区域代理协议消费税计税依据,然后跑跑内销市场,当然只是拿些佣金而已,发票合同银行帐户之类的 ... [/quote]

首先离岸公司是是合法存在的,都是通过法律途径注册的,以离岸公司名义所签署的协议是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次以离岸公司名义来进行内销贸易,不是特别核实,因为离岸公司帐户没有RMB业务,如需收款,需内地工厂汇外币到你的离岸帐户,或者你以个人帐户来收取RMB,相对而言比较麻烦。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或来电咨询我们注册中外合资企业条件。:)
[quote]原帖由 [i]TANDYTIAN[/i] 于 2009-1-21 23:33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1989773&ptid=1631965][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出口形势不好,想做些内销,但是一般产品代理商自己都是公司性质,所以我想找一个产品市场好的工厂以离岸公司的名义与之签个内销区域代理协议,然后跑跑内销市场,当然只是拿些佣金而已,发票合同银行帐户之类的 ... [/quote]
注册离岸公司.一般都是用离岸公司的名义来跟客户签定协议的.离岸公司都是经过法律许可成立的.所以楼主您放心好了!有什么问题随时联系.
可以利用离岸公司来签署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离岸公司属于境外账户性质香港上市方案,没有人民币业务,用来作内销收款,并不是很适合..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香港公司和海外公司都是合法有效的,可以签订合约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益,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海外公司目前只可以开设外币账户,人民币业务是不开放的,所以即使要使用公司帐户也只有收取外汇,不能直接收取人民币的。[/b][/font][/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9-1-22 14:42 编辑 [/i]]
[quote]原帖由 [i]TANDYTIAN[/i] 于 2009-1-21 23:33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1989773&ptid=1631965][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出口形势不好,想做些内销,但是一般产品代理商自己都是公司性质,所以我想找一个产品市场好的工厂以离岸公司的名义与之签个内销区域代理协议,然后跑跑内销市场,当然只是拿些佣金而已,发票合同银行帐户之类的 ... [/quote]

[b][font=楷体_GB2312][size=4]   离岸公司也是合法登记的有限公司,你现在用来与大陆企业作代理销售合同没有问题,一样是有法律效力的。
[color=Blue]   只是离岸公司的账户都是境外账户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优惠,没有人民币业务,所以要是到时候收佣金的话,要么国内公司也有离岸账户付给你外汇,要么让国内公司直接转你个人账户人民币,这个需要注意香港公司年检。[/color]

[color=Red]关于海外公司后续的管理~操作~银行问题可以加我MSN/QQ或者直接参见FOB精华帖:[url]http://bbs.***.com/thread-890655-1-11.html[/url]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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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martin_xwj 于 2009-1-22 12:22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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