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4]目前,有一笔业务是从A国进口一批产品出口到B国,请问我作为第三方应如何如何操作?如果由离岸公司来操作,是否可行?如可行,应如何操作?如果由国内进出口代理公司来做,如何付汇收汇?谢谢![/size]

网友解答



不管楼主是做进口还是出口贸易,只要有接受外汇的需要,都可以考虑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需要通过离岸公司做一个中转贸易[香港公司和海外客人签署销售合同,香港公司和国内工厂签署购货合同,然后香港公司接受货款并把成本汇回国内,利润保留在香港公司账户上,提单上发货人是香港公司(需要操作额外一套箱单和发票单据G2000男装,发货人为香港公司,原产地证可以接受第三方认证)],接受海外客户的货款然后把成本给到工厂然后保留利润部分以及合理避税[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的原则,也就是不来自香港本地利得不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当您的离岸公司与国内工厂签署合同之后,等于是离岸公司和国内工厂的交易,离岸公司相当于境外公司的性质,您直接支付美金给工厂,工厂有正规的单据照样可以核销退税的。

注册香港公司的流程相对简单,但是还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还有公司以后的维护服务各方面都是考察一家代理资质及是否值得信任的重要因素。需要质量好又要价格好,这个是需要比较和综合评价的。

注册海外公司是一年一次,需要更新商业登记证及做周年申报以及支付代理次年服务费。香港公司首次报税是成立18个月后,再之后是一年报一次。其实只要是香港公司的帐户,无论开在香港本地还是大陆,只要有运营都原则上需要做账报税的。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的原则,也就是不来自香港本地利得不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但是建议您需要做账审计做好出海外利得申请,这样才有利于您的公司长远发展。

本公司总部在深圳,在香港有会计师事务所,并在北京上海有分公司,在行业内有良好口碑,有稳定的客户来源和管理维护系统,相信能够为您拓展海外事业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另外,注册非得一定要找当地的代理,因为无论您通过哪里注册,都是要把资料统一交到香港去办理的,这样说来,其实注册是没有地域限制的杭州注册香港公司,找到专业负责谈得好的代理就可以了。
★还有得到汇丰和渣打的授权可以协助客户办理公司帐户,本人并不需要到香港,便可以在大陆完成见证签署,省去客户的麻烦,让客户省心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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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助您开展海外事业一臂之力!有问题欢迎联系厦门注册香港公司,谢谢!


Have a nic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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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i]hierro2045[/i] 于 2009-8-31 17:22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606204&ptid=2132628][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目前,有一笔业务是从A国进口一批产品出口到B国,请问我作为第三方应如何如何操作?如果由离岸公司来操作,是否可行?如可行,应如何操作?如果由国内进出口代理公司来做,如何付汇收汇?谢谢! [/quote]


合同上,您的离岸公司分别与A及B签署.
资金上,您可以用离岸公司直接收款,成本再打回A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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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Blue][b]离岸公司在实际的操作中起到控制成本的作用,把利润控制在离岸帐户,但又可以申请免税.不管在大陆进口还是出口都需要有大陆进出口权的企业帮您操作.

可以简单的说离岸公司就是一个中间商而已,在出口报关的资料上,他作为买方,在您外商客户清关的时候他作为卖方.

[color=Black]离岸公司操作以香港为例[/color]

离岸公司操作先看你要不要退税

1。要退税的话,以香港公司和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同时工厂给你开增值税发票是退税的前提

2。否则就是买单出口,客户货款打你账户,然后你再转给工厂,至于单证问题,
你可以选择工厂直接出口,你只负责赚差价,就是对于工厂来说你是他得最终客户,
他的提单等所有资料都是以你为收货人,你收到提单后自己做转口换单,
客户就看到你为SHIPPER的提单,或者你自己指定货代给工厂,
你负责订舱,你委托货代帮你办理所有事情,

当然如果不是LC的话产地证等可以做O/B抬头还是先看你和客户是做CIF还是FOB吧

3.还有一个方法.如果你是拼箱可相关货贷做...买单,出口的时候用买的核销单抬头报关..
但是出提单了,货贷是自签提单.可以把抬头改成你指定的公司名字,然后寄给你..
你自己做清关资料,盖上你这个公司章,寄给客人..这样客人就不知道了...
大陆这边报关和客人清关时候的信息海关不联网的,所以客人根本不知道的。.
很多SOHO现在都是这样做的...



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b][/color][/size]
这样操作离岸公司是很有优势的 做为一个中间商  可以把一部分利润留在离岸帐户可以免税。。其中的操作 以上代理都已经讲了 在这里不重复了。。LZ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size=4]目前,有一笔业务是从A国进口一批产品出口到B国,请问我作为第三方应如何如何操作?如果由离岸公司来操作,是否可行?如可行,应如何操作?如果由国内进出口代理公司来做,如何付汇收汇?谢谢![/size]

[size=4][color=Blue][b]如果是从A国进口一批产品出口到B国,那么离岸公司就是起到一个中间商的作用,

货物直接从A国发到B国,买方付款给离岸公司,离岸公司付款给实际货物的卖家,

假如是进口到国内,那么需要大陆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操作进口事情,离岸公司在大陆

没有进出口权,但离岸公司作为第三方可以控制进口的价格,因为进口涉及到进口关税

代征增殖税和企业所得税,核算好自己就能控制成本.[/b][/color][/size]

[color=Blue][size=4][b][color=Black]离岸公司是没有出口权的,报关手续仍由大陆的外贸公司或进出口工厂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正常出口或买单操作,以下是正常出口操作。[/color]

[color=Black]一.物货出境报关时:[/color]工厂报关时整套资料的抬头包括印章当然是工厂的,这些资料里卖方用工厂,买方用自己离岸公司,工厂是不知道客人信息的;同时,这些个资料客人是看不到的,您给客人的清关资料是您自己做,  用自己的抬头,这些资料卖方是您自己,买方是客人,同样客人也不清楚工厂的真实情况。


[color=Black]二.  目的港清关资料,[/color]  包括提单,产地证,箱单和商业发票,首先是提单,仅供客人提货,SHIPPER没有特殊规定,可以是您离岸公司名,但CONSIGNEE和NOTIFY PARTY要根据客人指示,通常也就是客人的公司名和客人指定货代。然后是箱单和发票抬头,这个是客人清关用的,两者的卖方和买方要分别保持一致,其中卖方可以与提单的SHIPPER不一致(看具体国家清关要求),买方是与提单的CONSIGNEE还是NOTIFY PARTY一致,或者都不一致,这个需要与客人确认,不能主观臆想。产地证,抬头EXPORTER正常情况是要与出口方也就是报关单上的抬头保持一致,现在有很多公司代办产地证,如果你想显示的公司无法办理,代办公司可以帮你办理一份抬头为“代办公司 VIA 你公司”的产地证,费用一百左右,至于CONSIGNEE,逻辑上不与提单冲突即可。

[color=Black]需要注意:如您客户需要提供产地证或商检或薰蒸证等,而离岸公司无法提供这类文件,

因此需要在LC条款里加上,可接受第三方文件,以免造成单证不符,而影响收款。[/color]



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ragoneyes 于 2009-8-31 19:16 编辑 [/i]]
外贸:香港是英美法系国家并且没有外汇管制!而在英美法系国家的税务条例中,都适用“利润来源地征税法”。所以,如果您打算注册海外公司运转贸易,那就要和自己的海外客户所在国避开。注册香港有限公司操作贸易比国内公司操作贸易具备优势的是两点:海外公司做贸易所产生的利润,可以合法免税;海外公司的帐户可以自由外汇资金流动。
就如何运用海外公司做转口贸易,总结如下:
(理解这一问题,只用举一个例子,就可以清清楚楚有所了解。
案例说明:上海A公一批司有价值为70万美金的货物,准备以100万美金的价格卖给美国B公司。(对于无进出口权外贸企业,依然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流程不变,但是大大保密了自己的海外客户信息,详细操作可看之前信用证的解释)
◆1.一般贸易出口运作
上海A公司<========>美国B客户
                100万
                                          注:合同:========>
                                                收款:<==========
分析: ①A公司盈利:100万?70万=3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100万美金全部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有损失。

◆2.转口贸易出口运作(上海A公司通过一间香港离岸公司做转口)

上海A公司=================美国B客户
            \\                              //
         U$80万                          U$100万
                \\                     //
                     香港离岸公司

分析: ①A公司盈利:80万?70万=1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C公司盈利:100万?80万=20万,根据香港税务法规定:业务不在香港本土发生,是无需向香港税务局交税的。受益20万美金留在香港公司帐户,不会被结汇且不会被打税。
       ③80万美金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损失减少。
------------------------------------------------------------------
希望可以帮到您!

朱慧竭诚为您服务!

[[i] 本帖最后由 sunnysea 于 2009-9-1 09:46 编辑 [/i]]
[b]LZ所说的情况可以通过离岸公司来操作的,离岸公司作为中间商,从A国采购,然后再卖给B国,具体贸易流程和资金流程如下:

[/b][b][color=Blue]离岸公司贸易操作:[/color][color=Blue][/color]
1、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司。
2、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改提单,重新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
3、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帐户里,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可以申请海外利得,做到合理合法不交税。

[color=Blue]离岸公司货物途径:    [/color]货物采购地(中国)-------国外买家
[color=Blue]离岸公司货款途径:[/color]
国外公司-----A------ 离岸公司-----B------ 进出口代理公司----C-----工厂
A: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       
B: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
C: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b]

[[i] 本帖最后由 超毅咨询 于 2009-8-31 18:04 编辑 [/i]]
[size=4]目前,有一笔业务是从A国进口一批产品出口到B国,请问我作为第三方应如何如何操作?如果由离岸公司来操作,是否可行?如可行,应如何操作?如果由国内进出口代理公司来做,如何付汇收汇?谢谢[/size]

[size=4][color=Blue][b]因为离岸公司只是作为第三方中间角色,只要自己能控制货代和客户什么都好说,

如果直接是从A国进口一批产品出口到B国,那么直接从A发货到B国即可,如不想

A和B接触的话,那么需要自己控制货代更换提单,跟从国内出口到国外是一样.

如果是进口,离岸公司需要找国内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代理进口,国内客户汇款给离

岸公司,离岸公司汇款给实际的客户.因为进口涉及到关税,代征增殖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以下一个进口案例供您参考:[/b][/color][/size]
[size=4][color=Blue][b][color=Black]一般进口的操作操作:因为贸易进口主要涉及到三种税:关税、代征增值税、国内企业所得税为25%;所以需要核算是提高进口价格还是降低进口价格;[/color]

例如:进口一台价值10万美元的某种机器,该机器根据海关税则,税号是8413 1100 进口关税税率是12%,增值税税率是17%
  那么进口这台机器需要交多少税款呢?首先,海关根据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的日期的当天的汇率,把申报的外汇换算为人民币。
  2009年6月2日的汇率是USD1=RMB6.85000,所以这台一万美元的机器的进口价格是685,000元人民币,这也是计算进口关税的 “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的税款金额 = 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 685,000×12%
  = 82,200元
  在征收进口关税的同时,海关还要代征增值税,这台机器的增值税率是17%.请注意,要交的增值税不是685000×17%
  因为代征增值税的完税价格不是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
  代征增值税的完税价格 = 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 + 进口关税的税款金额
  = 685,000 + 82,200
  = 740200 元
  代征增值税的税款金额 = 代征增值税的完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 740200×17%
  = 125834元
  所以,进口这台机器要一共要交的税款:82,200元+125834元=208034元

[color=Black]计算出进口总共的税率:[/color]208,034元÷ 685,000 元=0.3037=30.37%

[color=Black]但现在国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大陆自己没有进出口权的公司,需要找代理还会有代理进口的费用大概在1%左右.[/color]

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根据自己的产品([color=Black]关税、代征增值税[/color])来决定进口价格是高还是低.国内企业所得税其实也可以用一些发票,开支作为利润的抵扣,所以不能简单的理解降低或者提高产品价格.


具体情况欢迎在线,来电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b][/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kinsir83 于 2009-8-31 19:23 编辑 [/i]]
您好,离岸公司在国内是没有进出口权的,离岸公司一般启到中间商的作用。

[[i] 本帖最后由 hkcr8 于 2009-8-31 18:47 编辑 [/i]]
我公司可以直接帮到您呀,,,,,,,,,,,,,,
在第三国注册一家离岸公司,这样操作可以避税,  

开一个离岸帐户来收付款即可.

[[i] 本帖最后由 hkglobal888 于 2009-8-30 21:50 编辑 [/i]]
[quote]原帖由 [i]hierro2045[/i] 于 2009-8-31 17:22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606204&ptid=2132628][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目前,有一笔业务是从A国进口一批产品出口到B国,请问我作为第三方应如何如何操作?如果由离岸公司来操作,是否可行?如可行,应如何操作?如果由国内进出口代理公司来做,如何付汇收汇?谢谢! [/quote]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Red]外贸:[/color]香港是英美法系国家并且没有外汇管制!而在英美法系国家的税务条例中,都适用“利润来源地征税法”。所以,如果您打算注册海外公司运转贸易,那就要和自己的海外客户所在国避开。注册香港有限公司操作贸易比国内公司操作贸易具备优势的是两点:海外公司做贸易所产生的利润,可以合法免税;海外公司的帐户可以自由外汇资金流动。

[color=Blue]就如何运用海外公司做转口贸易,总结如下:[/color]
(理解这一问题,只用举一个例子,就可以清清楚楚有所了解。
案例说明:上海A公司有一批价值为70万美金的货物,准备以100万美金的价格卖给美国B公司。(对于无进出口权外贸企业,依然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流程不变,但是大大保密了自己的海外客户信息,详细操作可看以后的单据处理)
[color=Red]◆1.一般贸易出口运作[/color]
[color=Blue]上海A公司<========>美国B客户
                100万
                                   注:合同:========>
                                       收款:<==========[/color]
[color=Purple]分析:[/color] ①A公司盈利:100万?70万=30万,按照中国税制进行完税。
      ②100万美金全部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有损失。

[color=Red]◆2.转口贸易出口运作(上海A公司通过一间香港离岸公司做转口)[/color]

[color=Blue]上海A公司=================美国B客户
            \\                              //
         U$80万                          U$100万
                \\                     //
                     香港离岸公司[/color]

[color=Purple]分析: [/color]①A公司盈利:80万?70万=1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C公司盈利:100万?80万=20万,根据香港税务法规定:业务不在香港本土发生,是无需向香港税务局交税的。受益20万美金留在香港公司帐户,不会被结汇且不会被打税。
      ③80万美金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损失减少。

[/size][/font][/b]

[[i] 本帖最后由 martin_xwj 于 2009-8-31 18:05 编辑 [/i]]
编辑中,请稍后
[size=4][b][font=楷体_GB2312][font=楷体_GB2312][size=4][font=楷体_GB2312][b][quote]原帖由 [i]hierro2045[/i] 于 2009-8-31 17:22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606204&ptid=2132628][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目前,有一笔业务是从A国进口一批产品出口到B国,请问我作为第三方应如何如何操作?如果由离岸公司来操作,是否可行?如可行,应如何操作?如果由国内进出口代理公司来做,如何付汇收汇?谢谢! [/quote]

我司是在上海的[color=Red]会计事务所[/color],处理过很多大陆需要注册海外公司的客户,希望可以帮到LZ,离岸公司的成立虽然费用不高,但却涉及公司的高层决策,跨法律 银行 商务等多个领域,所以一个精心设计的优化方案十分重要。多年的离岸业务为我们提供了避税 公司规划 收购 转口 贸易 融资 上市 品牌国际化 等诸多方面丰富经验, 加上遍及全球的专业协作伙伴能够为您提供专业深入的协助和指导。“每个客户都不同,每个客户都重要”这是我们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时铭记在心的准则!
  
   [color=Blue] 类似楼主说的海外采购,直接再销售到其他国际的业务,离岸公司还是很有优势的,首先,英美法系包括香港,英国公司,只要贸易利润不是本地获得,则可以协助申请免税,达到税务成本最小化,其次,海外也没有大陆的外汇管制,资金支付以及收取都是十分自由的,只要安排好相应的物流即可方便的操作了.[/color]

[color=Red]离岸出口大陆操作模式:[/color]

如果工厂没有自营出口权,而离岸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也无权出口,这种情况下操作和代理出口类似。
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仅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这个数字之前要计算好)。代理将你给他的美金汇款结汇为人民币加上国家给他的退税,拿出一部分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工厂开等额增票,剩下的一部分作为你付给他的代理费用。

[color=Blue]如果工厂有自营出口权[/color]
工厂: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将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这个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也是之前工厂对你的美金报价。

[color=Blue]小结:[/color]这种模式最为安全,整个局势自己控制,除了货代没有第三双眼睛的存在,目前大多数台湾及香港公司都是按此种模式操作,只不过人家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岸公司”。在单据处理上,工厂整套报关资料反映为工厂与离岸公司的贸易关系,但货代必须是我们自己控制,出货后给一份PS过的提单复印件(shipper为工厂,Consignee为离岸公司)于工厂作核销退税之用,再制作一整套抬头为离岸公司的清关资料和正本提单给客人清关。

[color=Blue]买单出口[/color]
卖单公司:除了提供给SOHO核销单之外,还包括与核销单抬头一致且盖有章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存仓委托书等. SOHO拿到报关资料后,只需把整套报关资料交到报关行或者货代, 货物报关通过,顺利放行, 买单报关的过程就算是完成了。至于卖单公司怎么核销,怎么收汇退税,我们不管。
SOHO: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此种模式没有退税,这个在成本计算时要加以考虑。另外,客人货款可以打到离岸公司账户,或者个人外币私户,SOHO与工厂之间人民币直接结算,工厂无需开增票。有人又要举手了:客人能打到国内公司账户上吗?我想这人没有好好听讲,答案当然是可以,问题是谁愿意用公司的账户去帮你收一笔没有经过他自己公司报关的外币货款呢?

[color=Blue]小结:[/color]这种模式优点是简单安全,成本低廉,缺点是没有退税,适合有离岸账户或小金额的,且无退税产品的出口操作。

[color=Red]关于香港公司的操作、银行账户、后续管理和税务申报的情况,有兴趣的可以参考FOB精华帖,具体情况欢迎电话或者MSN/QQ帮你详细解释:[url]http://bbs.***.com/thread-838766-1-1.html[/url][/color][/font][/b][/size]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9-8-31 17:52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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